厅级干部是中国政府机关中的一种行政级别,属于副省部级干部。根据中国现行的行政级别划分,厅级干部通常是指:
1. 省部级副职: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副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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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厅局级正职: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厅局的正职领导。
3. 厅局级副职: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厅局的副职领导。
厅级干部在行政体系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一定的行政管理和决策工作。这一级别通常对应于公务员的四级调研员至二级巡视员之间,是高级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厅级干部在政府机构中具有较高地位,对推动地方和部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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