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中,应付职工薪酬的借贷记账处理是基于会计的基本原则和会计等式。以下是具体的原因:
1. 会计等式: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付职工薪酬作为一项负债,其增加应计入贷方,减少应计入借方。
2. 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在职工提供劳动服务时即产生薪酬的义务,即使尚未支付。因此,当企业发生职工薪酬费用时,应立即确认负债,即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这需要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3. 会计分录:
当企业发生职工薪酬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根据薪酬的性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当企业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4. 会计循环:在会计循环中,薪酬费用首先在发生时计入成本或费用账户,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表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随后,在支付薪酬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表示负债的减少。
5. 反映实际业务:通过先贷后借的方式,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在支付薪酬前对职工的负债,以及支付薪酬后负债的减少。
总结来说,应付职工薪酬先计入贷方再转入借方的处理方式,是会计准则和会计等式的要求,也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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