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一般来说,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部分专业课(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分开考试,且分别计分的。
如果你已经通过了公共课的考试,那么在再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通常不需要重考已经通过的公共课。也就是说,公共课的成绩是有效的,你可以直接使用这些成绩来参加下一年的专业课考试。
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年份、考试政策的变化以及地方考试机构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报考前,详细查阅当年的考试大纲、报考指南或咨询当地的建设工程考试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除非有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否则你不需要重考已经通过的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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