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幼儿园小班的人数国家规定是由《幼儿园工作规程》所规定的。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
小班(3周岁至4周岁)不超过25人;
中班(4周岁至5周岁)不超过30人;
大班(5周岁至6周岁)不超过35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在幼儿园的日常活动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
在中国,幼儿园小班的人数国家规定是由《幼儿园工作规程》所规定的。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
小班(3周岁至4周岁)不超过25人;
中班(4周岁至5周岁)不超过30人;
大班(5周岁至6周岁)不超过35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在幼儿园的日常活动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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