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对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措施:
1. 法律法规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商和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2. 政策指导:
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关于劳动关系的政策,确保集体合同的条款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协商原则:
坚持平等协商、自愿协商、民主协商的原则,确保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4. 合同内容:
集体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具体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5.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机制,包括:
工会监督:企业工会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的行为提出批评和纠正意见。
第三方监督:可以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或专业人士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职工监督:鼓励职工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形式参与监督。
6. 纠纷解决: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对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及时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 信息公示:
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8. 培训和宣传:
定期对企业和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合同知识的培训,提高双方的合同意识和履行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企业工会与企业之间的集体协商能够顺利进行,专项集体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从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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