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其他市级事业单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个人申请:调入人员需要向拟调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入的原因、意向及个人基本情况。
2. 单位同意:拟调入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能力、业绩等进行审核,如果同意接收,则出具同意接收函。
3. 编制和岗位审核:拟调入单位需核实调入人员的编制情况,确保调入后不超出单位编制限额。同时,也要考虑岗位匹配度。
4. 县级事业单位审批:县级事业单位在接到拟调入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后,需对申请人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批。
5. 市级事业单位审批:市级事业单位在收到县级事业单位的审批意见后,对申请人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批。
6. 办理调动手续:审批通过后,双方单位需要办理调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调整、工资福利待遇衔接等。
7. 档案转移:调动人员的档案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移。
8. 人事关系转移:完成调动手续后,人事关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9. 公示:在调动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示,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
10. 办理入职手续:调动人员到新单位后,需要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以上程序可能会因地方政策、单位性质、岗位要求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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