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职人员脱产上学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选拔条件:脱产上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工作表现优秀,工作年限和职务符合规定要求;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脱产学习任务;
(4)符合组织选拔的其他条件。
2. 选拔程序:脱产上学人员的选拔程序如下:
(1)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脱产上学人员选拔计划;
(2)对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考核,确定拟选拔人员;
(4)公示拟选拔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5)经批准后,办理脱产上学手续。
3. 学习期间待遇:
(1)脱产上学期间,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
(3)学习结束后,按原单位规定安排工作。
4. 学习期间管理:
(1)脱产上学人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兼职或参与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学习结束后,应按原单位规定及时归队,参加工作和学习。
5. 学习结束后待遇:
(1)脱产上学人员学习结束后,应按原单位规定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晋升职务、工资等;
(2)考核不合格者,按原单位规定处理。
6. 其他规定:
(1)脱产上学人员的选拔、学习、考核等环节,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脱产上学人员应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情况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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