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个人护照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工作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4. 需因公务出国(境)或个人原因申请。
三、申请程序
1. 公务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公务员个人护照申请表》;
2. 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4.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发护照。
四、护照使用与管理
1. 公务员出国(境)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逾期滞留;
2. 公务员出国(境)期间,应妥善保管护照,防止遗失、被盗或损坏;
3. 公务员回国后,应将护照交回所在单位;
4.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需再次出国(境)的,应重新申请护照。
五、法律责任
1. 公务员在申请、使用和管理护照过程中,如有虚报、伪造、涂改、冒用、转让、转借、非法携带、非法使用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公务员因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其他
1. 公务员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我国外交政策和国际惯例,维护国家形象;
2. 公务员出国(境)期间,应关注国家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3. 公务员出国(境)期间,应关心国内工作,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情况。
请公务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个人护照的合法、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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