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是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具体内容包括:
1. 同时设计:
在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纳入设计内容。
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预测和评价。
设计图纸中应包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内容,包括防护措施、安全卫生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
2. 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定,同步建设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不得先施工后补。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实施。
3.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完成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三同时”制度旨在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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