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是指为防止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传播和扩散,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对进出境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以及相关运输工具、包装物等进行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具体来说,动植物检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疫对象:包括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种子、苗木、花卉、粮食、饲料等。
2. 检疫内容:主要包括病虫害的检查、病原体检测、有害生物的鉴定、药物残留检测等。
3. 检疫程序:包括申报、查验、抽样、检测、处理等环节。
4. 检疫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国际条约等。
动植物检疫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防止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
防止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促进国际贸易,维护国家形象和信誉。
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实施。在检疫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如退运、销毁等。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