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的补录通常需要进行公示。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于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果因某些原因(如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等)需要补录人员,那么在补录过程中,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补录人员名单会在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公告栏或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录人员的姓名、岗位、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招聘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提出。
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的补录通常需要进行公示,以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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