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6.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7.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8.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9.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其他专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具体报考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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