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一般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是个人历史和现状的重要记录。在中国,个人档案通常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个人档案可以在单位重新建立,具体情况如下:
1. 调转工作单位:当个人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工作时,原来的档案一般会跟随个人调转到新的单位。但如果档案遗失或者在新单位无法使用原有档案,可以申请重新建立个人档案。
2. 档案遗失:如果个人档案在原单位遗失,个人可以向原单位申请重新建立档案。重新建立档案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3.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个人档案因故被销毁或丢失,也可以申请重新建立档案。
重新建立个人档案的流程一般如下:
提交申请:向新单位或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重新建立档案的申请。
提供材料: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批准: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始建立新档案。
归档:将新档案归入个人档案管理系统。
重新建立档案并不是将原档案的内容复制粘贴,而是根据提供的材料重新记录个人的相关信息。因此,在重新建立档案时,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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