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门十八反”是中国古代中医学中的一种配伍禁忌,源自《本草经集注》和《药对》等中医经典。它指的是在中药配伍中,某些药物相互配合可能会产生不良的药效,甚至可能产生毒性反应。以下是大宅门十八反的主要内容:
1.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
2. 甘草反海藻、大戟、芫花、甘遂
3.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4. 黄连反吴茱萸
5. 雄黄反硝石
6. 牛蒡子反甘草
7. 人参反五灵脂
8. 麝香反京三棱、蓬莪术
9. 蟾酥反牛蒡子
10. 桃仁反杏仁
11. 独活反芎?
12. 赭石反草果
13. 赤石脂反官桂
14. 硫磺反朴硝
15. 桔梗反芦荟
16. 皂角反防己
17. 紫石英反巴豆
18. 真珠反巴豆
这些禁忌是为了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在临床用药时,中医师会根据这些禁忌来选择合适的药物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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