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动中,从事具有高度危险性、对操作人员有严格技能要求、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作业的人员。这类作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高处作业人员:如从事高层建筑施工、维修、清洗、拆除等作业的人员。
2. 架子工:从事建筑物内外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搭设、拆除和维修的人员。
3. 电梯安装维修工:从事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的人员。
4. 建筑电工:从事建筑物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的人员。
5.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从事各类建筑起重机械的操作、维修和保养工作的人员。
6. 混凝土泵操作工:从事混凝土泵的操作、维修和保养工作的人员。
7. 钢结构安装工:从事建筑物钢结构安装、拆除和维修的人员。
8. 预制构件制作工:从事预制构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和维修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 具备一定的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4. 符合身体健康要求。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我国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特种作业。这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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