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学里,学院的公章通常由学院的院长或院长指定的负责人保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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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院长保管:在很多学院,公章由院长本人保管,只有院长有权使用公章。
2. 分管领导保管:有的学院可能会将公章交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或分管行政的副院长等分管领导保管。
3. 办公室或秘书处保管:在一些学院,公章可能由学院的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保管,并由指定的秘书或行政人员使用。
4. 公章管理小组:部分学院可能会设立公章管理小组,由几位负责人共同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使用公章时,通常需要按照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规定,提交使用申请,经过批准后,由保管人签发公章。这是为了确保公章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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