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企业销售产品或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自产产品、代销商品、商品销售收入等。
2. 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提供的各种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租赁费等。
3. 利息收入:企业因存款、放贷、贴现等金融活动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4. 投资收益:企业通过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所取得的收益。
5. 股权投资收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6. 资产处置收入:企业出售、转让或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取得的收入。
7. 政府补助收入:企业因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特定项目等,从政府获得的补助收入。
8. 其他业务收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营业收入并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收入、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入等。营业收入的确认通常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商品或劳务已经转移、收入已实现、收入已取得或收入已确定的条件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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