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协会通常是指由房地产相关企业、专业人士和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属于社会组织的一种,具有以下性质:
1. 非营利性:房地产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活动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协会的运营和发展。
2. 行业性:房地产协会主要服务于房地产行业,旨在维护行业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自愿性:房地产协会的成员单位是自愿加入的,成员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4. 自律性:房地产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活动,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经营,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5. 服务性:房地产协会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培训、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
6. 协调性:房地产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房地产协会通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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